施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4分)Р实施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得2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得2分;核查节能改造计划等有关资料和实施项目情况。Р25.淘汰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4分)Р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得4分。没有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的,不扣分。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情况确定。Р26.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3分)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得3分。核查相关文件和项目情况。Р27.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余热余压(2分)Р安装应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或设备,使用余热余压,得2分。核查文件或实地查看。Р六、Р法规标准Р6Р28.执行节能法律法规(2分)Р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在当年节能执法监察中未发现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得2分;存在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分。通过节能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执法文书和企业现场核查打分。Р29.执行国家或地方节能标准规范(3分)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国家或地方节能设计规范和能耗标准,得2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得1分。存在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行为的,不得分。核查相关文件和实地查看。Р30.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1分)Р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规定,得1分。没有新、改、扩建项目的,不扣分。核查节能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Р—Р100Р—Р—Р注:1.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标均完成且总得分90分及以上的,等级为超额完成;Р 2.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标均完成且总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等级为完成;Р 3.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标均完成且总得分60以上、80分以下的,等级为基本完成;Р 4.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标未完成或总得分60分以下的,等级为未完成。Р二、目标完成情况Р(一)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Р能耗总量控制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十三五”目标累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