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售车方):Р乙方(购车方):Р甲、乙双方了明确买卖旧机车时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Р一、甲方同意将自己的车辆(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大写) (人民币),小写。车辆及车款于本协议签订后Р 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交付。Р二、甲方应对该车享有所有权,具有完全处分的权利,保证该车来源正当并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车辆转让协议书负责(包括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非法行为和经济纠纷负责)。该车自交车之日起( 年月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Р三、甲方应对该车在年月日前银行发生的一切贷款费用负责,自该车交车之日起年月日起该车的剩余费用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Р四、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用由方承担,过户时甲方应及时协作并无条件提供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和相关证件的原件等)。若要求过户,但因为此车发动机号码、车辆驾号或因为该车档案等原因而导致不能过户时,甲方应无条件退回该车转让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Р 五、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Р六、备注: Р 七、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Р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Р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