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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车及车牌买卖协议(采用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07KB

文档介绍
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六)若车辆管理部门对上述车牌可以过户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过户,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需申请公证时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公证的一切事宜。(八) 车辆及车牌为终身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收回,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应当无条件双倍返还车牌转让费,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违约责任(一) 违反本合同条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 甲方双倍赔偿乙方相应损失此次购车费及牌照费用( 包含更换机动车购车指标费用) 以及当时使用车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违约的, 则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相应损失。(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因此车所引发的各种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所有的交通事故、违章由甲方承担。(四) 此协议签订后甲方任何债务经济纠纷与此车及牌照,以及此车置换的新车均无关系。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北京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其它(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 双方约定处理。(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日期并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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