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不报或提供虚假证明被证实的;Р(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Р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书:Р(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不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作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Р(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标准、要求,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Р(3)本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书无法履行的;Р(4)甲方评估经营状况发现有冗员情况的。Р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协议书:Р(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Р(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Р4.乙方解除本协议书,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须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能提前7天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乙方7天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Р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书终止:Р(1)合同期限届满的;Р(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Р(3)甲方宣布解散或经营期满歇业;Р(4)乙方退职、死亡。Р6.本协议书有效期满后,本协议书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续订协议书。Р(八)违反临时雇员协议书的责任Р甲、乙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书,导致对方经济损失时,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一定之经济赔偿。Р(九)附则Р1.甲方制订之《员工手册》、相关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其他协议,均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北京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Р3.本协议书为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Р(公章)Р乙方:Р(签字)Р法定代表人或Р委托代理人(签字):Р身份证号码:Р地址:Р地址:Р电话:Р电话:Р日期: 年月日Р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