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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延期操作规范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理地点Р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Р十二、咨询、投诉电话Р咨询电话:0779-3207304;Р投诉电话:0779-3207317。Р申请人申请Р1-5(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延期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请申报必备材料:Р1、书面申请(写明项目建设地点、性质、主要建设内容等情况,单位盖公章);Р2、法人授权委托书Р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申请表;Р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复印件;Р 5、土地使用权证或批准书及附件的复印件;Р 6、发改委立项批文或备案证的复印件; Р7、已批准的方案文本;Р8、2套建施图(其中一套须加盖信息中心核对章)及总平面图、绿化总平面图;Р9、施工图电子文件一份(含总平面图内容); Р10、施工图指标核算结果(北海市城市信息中心或相应技术部门提供)及施工图初审意见书;?Р11、区外设单位要提供入桂承接设计的手续Р12、前期初审意见书;Р(注:所有复印件材料需持原件核对)Р受理Р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Р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Р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Р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或市政科会同相关科室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7个工作日)Р决定Р局领导依法作出决定(2个工作日)Р依法公开Р送达Р通知申请人Р承办机构: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Р服务电话:3211037(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3207304(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 Р监督电话:3207317(监察室)Р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北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听证和公示等时间)Р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北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听证和公示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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