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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指南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Р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Р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Р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军事设施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用的3层及3层以下住宅,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Р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Р 6.申请资料Р□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Р□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提交原件核对);Р□3、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Р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Р受理机构:市住建局;地点:英德市城北金子山1号路住建局大楼Р受理机构: 市住建局一楼大厅办事窗口Р 8.审批决定机关Р 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Р 9.审批程序Р 1、市住建局办事大厅窗口收验材料。Р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Р 2、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住建局签发加盖英德市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Р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Р 10.审批时限Р自收到齐全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Р 11.审批收费Р无Р 12.审批表格Р有。(可在网上下载,网址:/)Р 13.年审或年检Р无Р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Р受理咨询机构:市住建局窗口电话:2201388Р 15.备注Р企业填报各项资料应确保完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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