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工作等方面表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的缺点及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同时,决议中要写明党员到会情况和表决情况,通过决议的日期及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Р (2)取消预备期资格程序Р 经过预备期的考察,对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取消其预备资格。一般情况,存在以下问题之一者应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Р 第一,抵制和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的。Р 第二,利用职权谋求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好影响的。Р 第三,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严重政治历史问题,而又不能划清界限的。Р 第四,在经济上、政治上、生活作风上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Р 第五,入党动机不端正,个人主义严重,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Р 第六,不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不能改正的。Р 第七,入党后犯有严重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Р 第八,入党前犯有严重错误,一直对党组织隐瞒的。Р 第九,在入党手续程序上严重弄虚作假,经上级党组织查实的。Р 第十,经延长一次预备期、期满后仍没有转变或不具备转正条件的。Р 第十一,反映出的问题严重,情况比较复杂,党组织长期审查不清,不能作出“给予信任”结论的。Р 第十二,本人自愿申请不转正的。Р 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一般情况下,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应在预备期满时进行,但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或被劳动教养的,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提前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Р 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批准以前,这些人仍应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党支部应马上停止其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