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间而未审批的,校党委应对负责审批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及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们向报批党支部全体党员及申请入党的人作出检查,直至得到谅解为止。对经教育仍不能按规定时间审批预备党员的,应给予该党委(党总支)书记和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党纪处分。Р ⑥支部大会已通过接收教职工发展对象入党,上级党组织审批前调动工作的,应尽可能在调动前审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调动前审批的,必须在调动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和未及时审批的原因通知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调动后超过三个月的,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履行审批入党手续,可由调入单位党组织进行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要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党支部已通过接收毕业生发展对象入党,上级党组织必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审批。Р 7、党委审批后的工作Р (1) 党委(党总支)审批后,要及时向党支部发出"批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同时将其填入发展新党员名册。二层机构党委或党总支审批的预备党员要填写好审批新党员的报表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门,以便填入党员名册,输入计算机党员信息库。Р (2)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党总支)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通知后, 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同新党员谈话,通知本人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限,指明优、缺点和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介绍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缴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等。Р (3) 党支部要将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如支部下面不设党小组此项工作可免),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决定及有关事项。还可张贴红榜向群众公布。Р (4) 党支部要求入党介绍人以负责到底的精神继续做好自己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使其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Р (5) 对上级党委(党总支)未予批准的,党支部应向发展对象说明原因,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其继续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达到党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