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审查中,除文登两项、荣成1项外,其余均为市区和两个开发区,有的市存在对已达到申报要求的深基坑支护设计未上报进行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现象,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Р2、设计文件虽经专家评审,但设计方对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没有回复,评审报告还未发出,现场就进行施工。Р3、先施工后设计或边施工边设计。有的工程基坑已开挖暴露,有的已开始打锚杆,建设方才将支护设计文件报送审查中心。Р二、深基坑工程技术性审查发现的问题Р1、设计参数随意变更。C、φ值是基坑重要的设计参数,有的勘察方将φ的变更值比原勘察报告给的值提高了50%,有的设计方不采用勘察报告给的C、φ值,自己随意取值。Р2、设计过分依赖计算软件。不同的计算软件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只有现场条件与设定的计算模型相符时,计算结果才会准确,很多设计人员对计算软件得出的不合理计算结果不会查找原因,不能用手算的方法进行核查。Р3、对基坑周围的环境了解考虑不周。设计文件对基坑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的基础形式了解不够,会造成支护工程在施工中破坏市政、电力、通讯设施,影响市民生活,也会造成无法按原设计方案施工的结果;对基坑周边的一些临时荷载考虑不周,增大了基坑支护的风险。Р4、对基坑支护监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坑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般伴随着基坑土方开挖或基坑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逐渐发生的,如果是按规范合理布设监测点并根据规定的频进行观测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很多基坑安全事故时可以避免的。Р5、应急预案没有考虑。对支护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没有制定应对措施;对支护体系的监测结果出现报警状态,没有制定应急处理预案。Р6、对地下水、地表水的控制措施不到位。降水井的布置凭感觉,无降水计算书,采用的计算模型错误;计算采用的参数没有按最不利因素考虑;降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没有考虑;对基坑有影响的地表水的堵、疏、导、排措施不到位。Р7、计量单位符号标识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