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内备考表的编写要求Р1、卷内备考表写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页数须是阿拉伯数字。如文件完整,应给予评价。Р2、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Р3、卷内备考表应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交城建档案馆的封面要求为100g以上牛皮纸),文字材料备考表用A4幅面,图纸备考表以内封面的封底内侧作备考表(图纸封面尺寸见封面的编写要求)。Р三、预验收及归档移交方法Р1、在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先按照工程档案预验收所需具备内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珠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向城建档案馆提出预验收申请,并委托专人负责(提交委托书)档案预验收工作。Р2、城建档案馆在承诺的审查时限内安排工作人员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工程档案预验收检查的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勘察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部分验收文件、声像文件及电子文件,地下管线工程还须提交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及电子数据文件等。预验收合格后,城建档案馆出具《珠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由建设单位取出施工文件及验收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其余档案资料先整理归档入库。Р 3、在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Р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补充移交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件等)等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Р5、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也可委托城建档案馆代保管。Р6、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