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模不大、速度慢,制约着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步伐。分析云南农村土地流转慢的原因,探讨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Р 五、农村土地流转慢的Р 原因分析Р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农村共流转承包地2.7亿亩,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21.5%;而同期云南农村流转承包地面积只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10%左右。云南农村土地流转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Р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的是让农民富裕起来。要想使农民富裕, 就必须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转移的目的是增加农民在非农产业的就业机会, 既能够增加从农业转移出来劳动力的收入,又可以增加留在土地上农民的人均资源占有量, 提高农业效益。由于云南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偏低,加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力度不够等,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兼业农户季节性转移比较普遍。因此,将劳动力束缚在土地中,抑制了土地流转,很难形成规模化经营。Р (二)流转流程不规范Р 流转信息不畅、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力度小等土地流转不规范情况的存在,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成效。许多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明显,流转期限很短(一般为1-3年),多数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在有限的合约中也存在较多不规范之处,如流转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明,无乡村鉴证备案,还有的甚至改变土地用途。另外,农民自发的转让,往往是插花田,东一块,西一块,不利于规模经营。Р (三)龙头企业发展力度不够Р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载体。通过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培植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以项目整合农村资源,把产业链条延伸到土地,用大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云南省龙头企业发展力度不够,因此在引领农村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