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无使用之纠纷。Р(四)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出乙方租用之房屋。Р第七条乙方的义务Р(一)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其在该项租赁房内的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反行为;不得妨碍和侵犯邻居,如果乙方违反,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Р(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如有拖欠,超过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屋内设施按无主处理。Р(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的结构、装饰,并爱护使用租赁房屋,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Р(四)乙方租赁期间,物品遗失自行负责。应注意防水、防盗、防煤气中毒、防触电等一切意外事故,若有发生,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以及相关费用。Р第八条甲方可提供的设备如下Р(一)电器类:空调淋浴器冰箱洗衣机其它Р(二)家具Р(三)抄表数:水度,电度,煤气度,此前如无结清,由方承担。Р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Р(一)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Р 仟佰拾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是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押金不得抵作房屋租金使用)。Р(二)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Р(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Р 第十条其他事项Р(一) Р (二) Р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Р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