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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护栏及附属设施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一、道路隔离护栏技术参数(一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1848KB

文档介绍
量Р 3.其他要求Р 浇筑的C20豆石砼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养生,且每批次须提供第三方强度检测报告。Р (五)成品质量要求Р项目名称Р具体要求Р表观质量Р1、成品隔离护栏不得有任何裂纹、气泡、疤痕、毛刺、端面分层、划痕以及明显的色差和颜色不均匀;Р2、成品隔离护栏表观质量须达到《附件:道路隔离护栏、隔离桩照片》要求;Р3、隔离护栏、隔离桩须保证在采用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至少2年内不褪色、不脱层,如出现上述情况无条件进行更换。Р其它要求Р1、隔离护栏立柱迎车面均须按图示要求粘贴Ⅳ类反光膜,规格为:高护栏140㎜×720㎜;机非护栏140㎜×220㎜。分段的第一个护栏端头立柱应满贴黄黑相间Ⅳ类反光膜,规格为:高护栏140㎜×900㎜;机非护栏140㎜×500㎜。立柱基座采用丝网印刷2、每根立柱两侧须加装PP聚丙烯材质注塑保护套;高护栏钢管连接处内套ø40FRPP管;矮护栏钢管连接处内套ø75FRPP管,使用不锈钢自攻螺钉固定。(详见隔离护栏、隔离桩设计图)Р3、为确保设施安全,隔离护栏设置为30米一组,避免整体倾倒,断开处端头立柱满贴黄黑相间Ⅳ类反光膜,内套与护栏钢管同色的ø40FRPP管,并使用不锈钢自攻螺钉固定。(详见隔离护栏、隔离桩设计图)Р (六)成品检验要求Р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按要求提供道路隔离护栏由采购人统一送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各中标人承担)。经检验合格的,由采购人对验收合格后的产品样品进行封存;不合格或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未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Р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生产道路隔离护栏,在供货时须出具相应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成批次供货时还需提供的由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如无法达到样品要求或检验报告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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