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管部门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Р 三、严格律师收费管理Р 我所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收费透明度。Р 四、做好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Р 我所一直把做好对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落实学习“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所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咨询者非常满意,做到了全部免费咨询。Р 五、半年业绩1、义务法律咨询人数200人。Р 2、为公益公益捐款数500元。Р 3、法律援助案件6件。Р 4、律师业务专题培训班4人次。Р 5、担任法律顾问3家。Р 6、刑、民、经案件办理13件。Р 7、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Р 六、存在的问题Р 1、在乡、镇、场服务的规范管理上还不够详细,与乡、镇、场的联系,应制度化和经常化。Р 2、业务面拓宽不够,特别是传统业务以外的非诉讼领域未得到有利的开发。Р 3、卷宗的装订不够及时。Р 该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xx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正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吸取经验,发扬艰苦奋斗、艰辛创业的精神,以新的发展,新的成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我县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