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的第三方进行,首次费用由发包方负责,若首次性能试验不合格,之后的性能试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湿式静电除尘器的设计使用寿命应不小于30年。Р4.2设计原则Р湿式静电除尘器应根据正常运行和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最大流量、最高温度和最大压损设计,还应考虑事故情况。Р4.3布置场地要求Р1#锅炉配套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布置在新增脱硫塔内,2#锅炉配套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布置在原脱硫塔内,吸收塔加固由承包方负责设计、发包方施工。Р4.4性能要求Р4.4.1承包方不得把设备进口粉尘粒径分布定为性能保证的一个条件。Р4.4.2 除尘器的钢结构设计Р1)除尘器本体钢结构的设计温度为80℃。Р2)当工艺系统发生异常时,除尘器允许在80℃烟温条件下运行1h而无损坏。Р3)除尘器本体及内部与吸收塔相连的支撑梁由投标方负责设计、现场指导安装;招标方负责该部分供货安装,但不免除投标方设备性能等方面责任。Р4.4.3除尘器设计压力:3kPa/-2kPaР4.4.4 除尘器允许在0~100%BMCR工况时运行正常,不发生堵塞。在除尘器的设计中,应考虑在除尘器前的烟气脱硫装置(FGD)出现非正常运行工况时对除尘器的影响,并不能因为FGD的影响而降低除尘效率及设备投运。Р4.4.5 在设计工况及正常运行条件下,除尘器使用寿命为30年以上(同电厂主机使用寿命相同),大修期与主机同步,不少于为6年。在两次大修间隔内,按照承包方要求定期实施检修的前提下,除尘器效率不低于保证效率。Р4.4.6 除尘器的水喷雾装置的设计应保证灰尘、石膏能自由流动排出到集尘室下部的排水接收设备。承包方保证1年内不需专门停电场进行阴极线及气流均布板冲洗或处理。Р4.4.7 除尘器本体及辅助设备的最大噪声级不应超过75分贝(距设备1米处)。Р4.4.8 根据出口烟道布置,承包方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导流板,确保烟气分配均匀性和气流均布均匀性标准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