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8.3 外包Р组织应确保对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外包过程实施控制。应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规定对这些过程实施控制的类型和程度。Р注:对外包过程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属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不论该过程在工作场所的哪个地方实施。Р8.4 采购Р组织应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商品(例如:产品、危险材料或物质、原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符合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Р8.5 承包商Р组织应建立过程,用以识别和沟通因下述情况产生的危险源并评价和控制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Рa) 承包商的活动和运行对组织的员工;Рb) 组织的活动和运行对承包商的员工;Рc) 承包商的活动和运行对工作场所的其它相关方;Рd) 承包商的活动和运行对承包商自身员工。Р组织应建立和保持过程以确保承包商及其员工符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这些过程应包括选择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准则。Р8.6 应急准备和响应Р组织应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评价与这些紧急情况(见6.1.2)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保持一个过程以预防或尽可能降低因潜在的紧急情况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Рa) 建立紧急情况的响应计划,包括急救;Рb) 定期测试和演练应急响应能力;Рc) 评价应急准备过程和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 包括在测试后特别是在紧急情况发生后;Рd) 向组织所有层次的所有员工沟通和提供与他们的岗位和职责相关的信息;Рe) 提供紧急预防、急救、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培训;Рf) 与承包商、访问者、应急响应服务机构、政府当局以及,适当时,当地社区沟通相关信息。Р组织应在过程的所有阶段考虑所有相关方的需求和能力并确保他们的参与。Р组织应保持和保留过程及响应潜在的紧急情况的计划的文件化信息。Р9 绩效评价Р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Р9.1.1 总则Р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过程,用以监视、测杂和评价。Р组织应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