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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心得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这在《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等方面均有体现。比如,《纲要》指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三个层面的主要内容:一是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二是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三是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这三个层面,分别体现了与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对接。比如,“家国情怀”是对国家具有高度认同感和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体现,是出于对国家价值发自内心的认可而生成的一种对国家的特殊认知和情感归属。从国家层面上看,家国情怀是国家凝聚力形成与维持的重要动力源;从个人层面上看,只有建立了家国情怀,才会感受到自己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感受到国家给予的幸福和力量,才能将中国梦当作共同的愿景和追求去努力奋斗。Р 深入推进传统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是时代赋予广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光荣使命。一方面,我们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刻认识并发挥我们的独特文化优势,激活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基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切实继承者;另一方面,要将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当代中国实际,深入开展“实现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典籍整理挖掘”等专项研究,以海纳百川的气魄汲取各种文明养分为我所用,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水平研究者;同时,还应以自觉自信的态度深入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在世界上主动发出中国学术的声音,为弘扬中华文化作出积极贡献,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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