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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机制创新研究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业贷款担保业绩突出的符合规范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Р (四)建立小微企业诚信约束机制Р 一是建立项目诚信配合分析排查制度。从银企配合关系入手,建立贷款用途定期巡查、不定期专项抽查制度,明确检查的时限、内容和重点;将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投资人的私人房产作为贷款抵押品,加重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如贷款投放前,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小微企业客户的销售货款归行率不得低于90%,对达不到销售货款归行比例要求的,视情况在下年度核减对该小微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或贷款额度,以达到消除贷款风险隐患、巩固信贷管理经营成果的目的。二是建立小微企业诚信违约退出机制。对存在未经关系行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对外欺诈行为、从事远期高风险交易、通过各种方式逃废债务、挪用贷款用于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履行贷款业务办理时的承诺等情况之一的小微企业,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提前收回贷款,并终止与其的信贷关系。通过以上方式,增强小微企业的诚信意识,以博取银行的金融支持。Р 参考文献: Р [1]李瑞.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比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5) Р [2]马章良.国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经验及其有益启示[J].时代金融,2013(1) Р [3]姚延中.浅议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风险[J].经济师.2009(10) Р [4]孔树东.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启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120-162. Р [5]宋琳.从商业银行角度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价值工程,2011(8) Р [6]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R].银监发,(2011)59号Р 作者简介: Р 戴阳(1989.3- ),女,汉族,江苏南通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3级在职研究生,现供职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从事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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