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上协助完成,或在日常生活起居方面有人照料者。Р Р体质尚可,行动自由,年龄在80岁以上者,或精神意识受到轻度影响,在日常生活起居上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Р介护Ⅱ级(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定为介护Ⅱ级) Р精神思维能力减退,表达能力差,语无伦次,言行不一致,生活起居不能自理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Р行动不便,视物模糊不清,肢体活动功能受到轻度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Р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活动不便,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在生活及医疗方面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Р年龄在80岁以上,精神有不同程度的障碍,没有语言表达能力,或语无伦次,患有轻度的老年痴呆症状,在日常生活起居方面需要护理人员照料者。Р 3、介护Ⅰ级(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定为介护Ⅰ级) Р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自我表达能力差,患有中等程度的老年痴呆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在日常生活方面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Р年龄在60岁以上,神志清楚,无心脑血管疾病,自己不能下床活动,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需要有人帮助康复训练和室外活动锻炼,在日常生活方面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3)患有两种以上疾病,或在原有疾病的基础上患有两种以上合并,体质差,需要协助外出就医,在日常生活方面需要有人照料者。Р Р患有某种疾病,在精神上有中度障碍,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Р特护级Р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定为专护级〈一〉,实施二对四服务。Р1、思维功能严重障碍,表达能力差,大小便不能自理,或各种原因造成长期卧床不起,24小时房间需要有护理人员照料者。Р生活起居不能自理,双目失明,或肢体伤残,活动严重受到障碍,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护理人员照料者。Р患有其它疾病造成不能下床行走,饮食需要帮助,但神志清醒,大小便有时失禁,日常生活起居需要有专人照顾者。Р4、根据长者或家属要求在原患疾病的护理标准上,提出变更专护标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