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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汇编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3KB

文档介绍
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灾的熄灭。均压通风防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或隔绝灭火都较困难的场合。Р(10)分段启封直接灭火是救护队经常采用的灭火方法。当火源范围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闭了的火区火势减弱之后,可采用逐段启封直接灭火的方法。Р5、井下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Р当矿井水的水量超过矿井排水能力或发生井下突然涌水时,会造成水灾,轻者局部巷道被淹,重者全井充水,矿毁人亡。矿井发生水灾后,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等待救助,这是救护工作的重点对象。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程序要点是:Р(1)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Р(2)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Р(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Р(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区域。Р(5)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Р(6)搬运和抢救遇险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Р(7)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时应注意:发现遇险人员时,严禁用头灯光束直射其眼睛,以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目失明。正确的方法是用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蒙住遇险人员眼睛,待瞳孔逐渐收缩直至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发现遇险人员时,不可立即抬运出井,应注意保护体温。应在井下安全地点进行初步处置(如包扎、输液、注射等)并待其情绪稳定以后,才送到医院进行特别护理。在治疗初期,避免亲友探视,以防过度兴奋影响遇险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遇险人员长期不进食,消化系统功能极度减弱,急需补充营养,应以少量多餐的方法,以稀软的、高营养、高蛋白的食物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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