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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巡.点检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专责人月工资5%,车间主任连带扣罚月工资5%。Р5.2.8、设备科长是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不按分厂规定组织一次设备管理工作会议或是少组织一次设备管理检查活动的扣罚设备科长工资的2%,重大设备事故按公司规定负连带责任。Р5.2.9、以上奖励与罚款不重复计奖与计罚。Р5.3、点检考核Р5.3.1、由于点检不认真,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或发生重复设备事故,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对负有责任的点检人员给予100-500元罚款。Р5.3.2、点检表格内容不完整、填写不认真,弄虚作假,岗位操作工、维护工未能完成点检作业或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对隐患处理不及时等,将对负有责任的点检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处罚。Р5.3.3、设备科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与运行车间沟通,确保设备及时合理安排检修。若出现高炉休风、炼钢停产、设备停车等情况,而急需检修的项目未安排或因安排不周密导致未按时完成检修任务等情况时,每发现一次对维修车间和运行车间各罚款100-500元。Р5.3.4、设备科科长每周一对上周检修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次月召开设备管理总结会对上月检修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报厂长。周检修项目完成率低于90%(大于80%)的扣维修车间工资总额的0.5%;月检修项目完成率不足80%的扣设备科工资总额的1%。Р5.3.5、在对点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100-500元。Р5.3.6、在主要生产设备点检中,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做到早预防,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200-1000元。Р5.3.6.1、能长期坚持对重点、关键设备进行专业点检,发现和控制设备劣化倾向,最大限度发挥设备能效,节约设备维护费用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100-1000元。Р5.3.6.2、积极探索点检工作新思路、推行点检工作成绩显著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1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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