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m,在保证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开挖面应尽量大,以保证换边施工后,有足够的行车通道。具体维护范围由执勤交警根据交通情况现场确定。 Р2、先拆除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以及基层,再进行人行道面砖、垫层开挖。开挖均应测定好设计标高,中桩定位,由测量员计算好现有高程与设计标高拆除高差。 Р3、根据计算好的高差应在各桩号上标注好。 Р4、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正常情况下,先用挖掘机破碎锤破除老路面实施点对点的打孔成缝使之开裂。 Р5、采用液压破碎锤破除路面,1.6m3反铲进行开挖,开挖弃渣由20t自卸车运至指定渣场。 Р6、对根据设计标高形成的新路基应复测,复测后,对新路基表层30cm内应刨松,采用路基分层填筑的碾压方案进行碾压并调平标高。 Р第四章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施工方案Р一、雨水、排水管网施工Р1、施工顺序Р测量放线→地下设施勘测→沟槽开挖→管道基础施工→管道安装→干管检查井砌筑→闭水试验→管沟回填→竣工清理Р2、各主要部分施工方法Р2.1、测量放线Р2.1.1根据排水管道设计平面图、断面图,了解管线走向、坡度、地下设备安装位置、管线高程、坐标等有关资料,提前做好测量放线的准备工作。Р2.1.2对管道中心线、检查井、折点定位桩点及永久性水准点,设置保护桩、引线桩及临时水准点。Р2.1.3所有保护桩、引线桩应设在定位桩点的延长线上,附近有永久性建构筑时也可设在建构筑物上,但必须设置在明显、牢固的地段。若无合适位置,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桩来代替,并随时进行校验。Р2.1.4将两个以上永久标高点进行两次闭合核实,若无误差认定永久性水准点,按规范要求每40-50m加密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亦可用浇桩代替。Р2.1.5上述所有的控制桩、标高桩和其他桩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在设置的桩上编号,防止和其他单位的桩混淆而发生差错。所有的桩要予以详细记录, 并说明位置、方向、作用、标高或方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