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一天,甲方按1000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Р3.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要求或发生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在提出两次书面或口头整改要求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视为违约,此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退场;退场时按前期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剩余40%视为遗留问题处理费用。Р十、其他事项: Р1.施工前,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部位进行交底,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Р2.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Р3.乙方责任人或指定带班人必须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无条件接受和不折不扣执行施工任务或质量整改指令,否则承担处罚100元/次罚款。Р4.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所有材料要求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材料,因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有经济损失。Р5.乙方所用工程材料进场前必须出具合格的试验报告,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抽检和送检,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Р6.施工用水管、手推车、电线等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为乙方配合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工具自行保管。Р7.无论何种原因,乙方都不得以停工相挟或实施停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未结算的工程款不予支付,作为对乙方违约的处罚。Р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算完成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Р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Р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