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Р2.3 乙方一旦发现送甲方的产品存在影响可靠性的任何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Р2.4 在检验、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个别产品不合格,甲方可以将不合格产品退回乙方,并注明不合格原因。乙方要及时分析原因,提供分析报告给甲方,并提供合格产品补回给甲方。Р3 发生不合格的处理:Р3.1 甲方发现产品不符合《聚合物锂离子产品承认书》时(经甲乙双方验证属实),乙方给予退换货,验证有疑义的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并由乙方负担运输费用。Р3.2 发现乙方产品不合格时,应及时按双方协定进行整改,并在协定日内提交给甲方整改措施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再次送货。Р3.3 甲方在使用乙方的电芯时,如因电芯不良导致甲方客户索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乙方进行索赔Р其它Р4.1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壹年期满终止。但是,在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都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本协议书内容的变更或停止本协议书的执行,则本协议书以相同的条款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以此类推。Р4.2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和本协议书终止后贰年,双方应对本协议书所达成的各项事,以及将来合作中所获知的与对方有关的任何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相关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Р4.3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对违约事项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由合同的履行地申请法律途径解决。Р4.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性能需与已方承认书编号 NO. OF CONFIRMATION:TPC-911-566992-121产品性能一致。Р4.5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用在甲方的产品上,待机时间需不小于5.5小时。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本协议附件:《聚合物锂离子产品承认书》Р甲方(盖章): 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Р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Р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