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郑州大学监考须知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郑州大学监考须知1、监考人员应佩带监考证(由各单位制作)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到达考场。2、开考前10分钟主监考指导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用品放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按照考场规则就座,要求学生将证件摆放在座位的右上方;副监考负责检查、核对学生的考试证件。3、考生必须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发放试卷前监考人员要清点考场人数,学生未按指定座位就座,不得发放试卷。4、开考前5分钟,副监考面对学生拆封试卷袋、分发试卷,提醒学生及时检查试卷质量,如发现缺页、漏印或印刷字迹不清,应及时给予调换,考试开始后再发现试卷有误,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5、提醒学生答题时,不要将答案写在密封线外。6、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及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考试时间到,主监考宣布考试结束,学生全部起立停止答题,监考人员收缴并务必清点试卷份数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确认无误后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填写监考记录单,然后到学生所在院(系)设立的试卷密封地点密封试卷、填写试卷密封面内容,最后将密封后的试卷送交开课院(系)专人保管。8、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主副监考要相互配合交替巡视,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玩手机,不得无故离开考场,发现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考试作弊者,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收缴并保存作弊物证,令其填写《考试违纪认定书》后离开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将作弊学生的院系、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及作弊情况等如实写入《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立即将《考试违纪认定书》及物证交院(系)教学办公室。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