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订单。Р14.3如甲方选择本合同第16.2条(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Р14.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Р第十五条、一般条款Р15.1本合同之一切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或创设出甲乙双方间之联合、结合、信托或合伙关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一方应就本合同所述之义务独立承担责任。一方无权为另一方或代表另一方进入诉讼程序。乙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安全及风险由乙方自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Р。Р15.2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方便而使用,不影响任何条款和规定的范围和解释。Р15.3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合同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放弃其依该条款或本合同其它条款所拥有的权利。Р15.4乙方法定代表人及为乙方签署本合同之自然人就本合同有关乙方义务之履行愿负连带保证人之责任,并愿放弃其依法所享有保证人之所有抗辩权,包括但不限于先诉抗辩权。Р15.5如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Р15.6甲方可随时将与本合同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列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作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Р15.7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并在其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才可依本合同之约定履行甲方相应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否则将被视为个人行为。Р15.8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Р甲方(亮剑) 乙方Р公司名称: (盖章) 公司名称: (盖章)Р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Р地址: 地址: Р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Р电话: 电话: Р传真: 传真: Р甲方: 乙方: Р地址: 地址: Р电话: 电话: Р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Р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