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Р一、指导思想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质保量选好代表,确保第一届职代会顺利召开。Р二、代表的条件Р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常在岗的职工;Р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Р3、热爱公司,热爱岗位,积极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系统或本岗位上较为突出;Р4、热心为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与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Р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Р6、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Р三、代表的名额与结构Р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代表总数为50人,占公司职工总数的7%。各部门职工代表具体名额为:产业服务5人,*事业单元13人,*事业单元32人。正式代表中,操作人员代表占50%左右(其中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代表占25%);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30%左右;领导干部代表占20%。同时,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也应占适当比例。Р四、代表产生办法Р各部门按照所分配的名额,在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无记名差额选举职工代表。Р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满后,无异议的进行职工代表登记。Р各部门必须在2017年6月20日前将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名单与登记表一起报产业服务综合管理部(书面和电子版同时报)。Р ****公司Р 2017.6.5Р Р****公司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登记表Р姓名Р性别Р民族Р出生年月Р籍贯Р政治面貌Р文化程度Р进入公司时间Р部门及职务Р个人主要简历Р何时当选代表Р2017年6月当选代表Р公司审查意见Р (盖章)Р 2017年6月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