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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砂岩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115KB

文档介绍
。Р基坑监测周期与频率表Р序号Р监测内容Р监测周期Р监测频率Р开挖期间Р开挖完后Р1Р坡面垂直沉降Р全过程Р1次/2天Р1次/周Р2Р坡面水平位移Р注:表中所列监测频率可根据天气和河道开挖工程变位情况适当调整。Р6.5安全警界值Р河道各监测项目预警值应由设计方、监理方和监测方共同协商确定。初步拟定监测预警值如下表所示。同时当坡面水平位移速率变化连续数天达到2-3mm/天,垂直位移下降速率达5mm/天时,亦应及时预警。Р塌方体监测项目预警值表Р项目Р水平位移(mm)Р垂直沉降(mm)Р建筑物允许倾斜Р控制值Р30Р30Р0.003Р报警值Р20Р20Р0.002Р注:1、倾斜为建筑物基础沿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之比。Р6.6监测人员配置Р人员由3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在组长的指导下分别负责日常监测及资料整理工作。其余人员在专项负责人的指导下工作。Р组长负责组织、计划、对外联系及监测资料质量审核;监测负责人负责边坡Р点位埋设及数据量测采集;资料负责人负责整理外业量测采集的数据,并及时反应给组长,以确保安全施工。Р6.7监测工作管理措施Р监测工作应固定观测人员和仪器,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路线,在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施测。监测期间应定期对基准点进行联测,以检验其稳定性;在整个施工期内,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确保其在整个施工期间正常使用;在测点周围设置明显标志并进行编号;注意保护测点,严防施工时损坏。Р观测时,应按仪器使用程序和仪器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观测,根据观测设计对仪器进行基准测读和定期测读,与观测仪器相应的最高精度相一致,保证观测资料的可靠性,当监测值达到报警指标时,及时签发报警通知。Р为保证量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连续性,具体采取以下措施:Р(1)量测人员相对固定;Р(2)仪器的管理采用专人使用、专人保养,专人检验的方法;Р(3)监测过程中严格遵守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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