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水准标高引测到开挖出来的工程桩上,并做好标记,施工人员根据此标高,控制好挖土面尺寸标高,严禁超挖现象,机械开挖标高达到离高度300㎜时,必须采用人工开挖,杜绝二次技术处理,尽量做到施工一次成活。Р5、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放坡,在开挖同时必须随时注意观察土体情况,做好护坡工作。Р6、施工中放线、标高控制、标高复核等工作必须与监理人员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协商处理。Р7、基坑内的排水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工作必须到位,严禁基坑内有积水出现。Р8、开挖、堆放时应严格控制土的高度,基坑边坡四周严禁堆放物品。Р9、挖土方时,不得碰撞桩身,凡机械挖土死角,均采用人工挖土运至挖土机半径范围内。Р10、挖机及运输机械在停止作业时,不得停放在基坑边坡附近,应安排专门的停放点。Р11、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异常情况,必须向上级部门汇报,经研究讨论后制定解决方案,严禁擅自行动,野蛮操作。Р八、施工质量保证措施Р针对本工程的特点,从技术的先进性、管理的科学性、配合的实际性上制定措施,确保本工程达到质量目标。Р1、土方开挖施工质量保证措施:Р1.1挖土机的挖斗移动时要注意小心,严禁碰撞基础四周的临时排水系统,影响预定的降水效果。Р1.2在挖到邻近工程桩附近时,挖土机挖斗放慢移动速度,做到轻移、轻放,并有专职人员用白灰标记桩位和指挥。严禁硬扳硬碰,确保工程桩的质量。Р1.3当挖至没有压到设计标高的桩附近时,标高顶20㎝~30㎝时,采用人工铲土,现场质量员必须通知挖机司机,让其放慢挖土速度,采取轻挖、轻移等措施,防止碰坏工程桩。Р1.4在挖到基础加深部位土方时,必须经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正确确定加深位置后,方准许利用机械适当少量加深挖掘,否则必须全部采用人工挖掘和修理,以确保加深部位的地基坚实可靠。Р1.5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动,裂痕,流沙等现象,暂停施工,必要时,将人员与机械撤至安全的地方,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