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永康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防恐应急预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系统。Р6、对无人值班的机房,分别安装CK电子监控和录像监控系统。如遇不法或恐怖分子破坏,CK电子监控系统将自动向公安接警中心报警,处警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好人员赶赴现场,做好后期处置工作。Р(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防恐应急预案的实施Р1、网络中心所辖城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接到投诉或举报,发现有可疑信号、非法信号插播或信号时有时无等异常情况时,按本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迅速处置。如遇不法或恐怖分子破坏袭击有线网络时,除按上述程序处置外,应立即向“110”报警,并向公安人员简要阐述事情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事件发生的地点等情况。Р2、市至各镇乡(街道)广电站有线广播电视网络,遭受不法分子或恐怖分子破坏袭击时,网络中心和各镇乡(街道)广电站按照联防保卫范围和职责,迅速派出网络安保应急抢修小组,奔赴事发现场果断处置,并马上向“110”报警。具体按安全播出预案处理。Р3、各镇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当遭受不法或恐怖分子破坏袭击时,各镇乡广电站在第一时间派出网络安保应急抢修小组,迅速奔赴事发现场,如果是线路插播,马上切断非法信号;如果是线路遭受破坏,应尽快修复,具体按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处理。Р4、当不法或恐怖分子正在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线路实施破坏袭击时,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死守,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然后迅速采取措施,尽快予以修复。Р五、防恐应急预案的终止和报告Р对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应详细记录事件处置经过。由于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导致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转播中断的,应及时恢复节目播出,并全面认真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突发或恐怖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将详细情况报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防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指挥确认突发或恐怖事件已圆满处置后,告知参与人员终止,并视情况指令有关人员向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和金华广播电视总台、金华文广局报告。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