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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环保部督查方案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82KB

文档介绍
Р督查工作经费已由生态环境部统筹安排、直接划拨至派员省份环保部门。派员省份要通过预先借支等方式,保障督查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督查组应自行安排用餐,按每人每天100元餐费标准核算伙食补助,在检查地食堂用餐的,应按标准支付用餐费用。住宿费由个人据实结算,应严格按照住宿标准选择符合规定的宾馆。每组自行租用1台车辆,相关费用(包括租车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劳务费、餐食费等)按照合同或协议实报实销。Р(二)人员培训Р根据各阶段督查任务及内容,专项办每月开展一次视频培训会议,对参加督查的人员进行远程培训。同时邀请前期表现优秀的督查组讲授督查要点,交流督查经验。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组织各市(县)环境保护部门参加远程培训。Р(三)舆论宣传Р1.在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及时发布督查动态,介绍工作进展、检查情况等。Р2.在专栏中设置“曝光台”,定期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采取图文并茂方式,直观反映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形成高压态势。Р3.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积极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Р4.组织媒体记者开展伴随式采访,采访一线督查人员,曝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Р5.对治理大气污染成效突出的地区、各地污染防治好的经验做法,以及表现优秀的督查组等,组织媒体进行现场深入采访报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Р(四)异地执法信息公示Р按照《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下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受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派开展异地环境监察执法活动的,不受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规定的区域范围限制”的规定,督查开始前,生态环境部将对参加督查人员及其执法证件信息进行公示,明确临时执法范围调整。督查过程中,督查人员应出示生态环境部印发的身份证明函及个人执法证件进行异地执法。Р(五)补休安排Р根据督查计划总体安排,除春节前后(2019年1月28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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