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5条严格落实环保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遵章运行。第6条与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签订环保责任书,明确任期内环保工作的内容和指标。企业内部层层签订环保安全责任制,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个人。在企业内部实行环保工作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把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下到车间、班组,与生产管理指标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7条环保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被单位评为环保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对其企业法人代表应给予表彰或奖励。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严格执行环保规定,管理不善而造成较大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企业法人或责任者通报批评或处分;造成严重污染触犯刑律的,应追究企业法人或责任者刑事责任。污染环境被政府环保部门罚款的,分管负责人负有经济责任。其中罚款在3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应处以罚款2000元;罚款在3万元以上的,除扣除年终奖金外,扣除当月基本工资。7、管理措施6.1根据本单位危险废物特性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企业危险废物应急救援预案,到环保部门备案。对职工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6.2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储存环节的管理力度,杜绝渗漏事故,确保产生、运输、储存环节的安全运行。6.3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必须建立台帐并如实、及时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簿,由专人管理,准确记录每天产生危险废物的名称及贮存、利用、处置去向数量等。向外转移的危险废物,台帐记录必须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其它相关票据等内容相一致;台帐材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向环保部门上报危险废物登记报告。6.4由公司安全环保科定期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装置进行检查,并记录如台帐。6.5成立危险废物专门管理小组,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7、转移计划本年度计划转移共0.3吨。计划转移时间:2010年12月份。转移目的地:。预计投入费用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