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箱及时进行擦洗消毒,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的混放。Р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危险废物管理指导、督查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的目录认真分类,尽量减少本科室产生危险废物的重量(如各种一次性无菌物品的外包装皮,盛装药物的玻璃小瓶)。Р五、各科室重点要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直接放入医疗废物抓用包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范的锐器盒中,并标上医疗废物中文标识。Р六、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必须建立台账,由专人管理,准确记录每天产生危险废物的名称及贮存、利用、处置去向数量等,严格按照分类专人专时专线进行转运。向外转移的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必须与危险废物转移及其他相关票据等内容相一致;台账材料必须齐全,并按照要求向环保部门上报危险废物登记报告。Р七、收集运送人员将密封包装后的利器收集容器和包装袋放入贮存箱内,不得使用包装袋运送。收集运送人员有权描绘收集没有标识、密封未包装好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使用后立即消毒,保持清洁。Р八、保洁人员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过程中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尽快启动我院指定的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Р九、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Р十、后勤部、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工作。后勤部应按照我国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定期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装置进行检查。Р十一、若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除爱经济处罚外,必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Р十二、我院将产生的废物量,严格把关以保证这些危险废物顺利的达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