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可控制出租房居住人数,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按照村规民约依法给予处罚。Р 3.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Р 实行出租屋三类挂牌管理制度,发挥派出所民警熟悉出租屋的优势,利用现有警力资源和社区警务战略,在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中发挥主力军和组织者的作用。提请政府将这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活动的考核目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村(居)委会要成立私房出租屋管理协会,向出租人发放宣传材料,积极做好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思想工作,发动他们主动参与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经常沟通情况,交流工作信息,搞好协调配合,打开齐抓共管,合力强大的工作局面。Р 3.4加强宣传,强化培训Р 应在乡镇企业和城郊结合部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设立永久性消防宣传牌,并结合消防宣传“六进”,把出租屋消防宣传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借助各种宣传媒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与出租房消防安全常识,传授灭火和疏散逃生的各种技能。重点对出租房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主要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真正做到“四懂”:即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得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懂得火灾预防措施;“四会”:即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Р 总之,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模式、载体和方法,坚持落实“拆、整、建、管”综合整治方针,确保“拆”后不反弹,在“整”方面加快进度,在“建”方面加强引导,在“管”方面理顺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走出一条能够管用、管好、管长远的出租房综合治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