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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印度尼西亚山竹植物检疫要求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名称、集装箱号和封识号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山竹符合印度尼西亚山竹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This batch of mangosteen ply with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Mangosteen Fruits from Indonesia to China and are free of any quarantine pest of concern to China.”)РIAQA应向AQSIQ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Р七、进境检验检疫Р输华山竹到达入境口岸时,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将查验有关单证、标识,并实施相应的检验检疫。Р如发现来自未经指定的包装厂,则该批山竹不准进境。Р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将采取检疫处理、退回或销毁处理,并视情况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和包装厂的山竹对中国出口。IAQA应立即开展调查,以查明原因。AQSIQ将对IAQA提供的调查结果以及整改措施进行评估,决定是否Р恢复相关暂停果园和包装厂的对中国出口山竹的资格。如果不合格情况连续出现,将暂停印尼山竹对中国出口。Р如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则该批水果作退运或销毁处理。AQSIQ将及时通报IAQA,并启动预警机制,并视情况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和包装厂的山竹对中国出口。IAQA应立即开展调查,以查明原因。AQSIQ将对IAQA提供的调查结果以及整改措施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恢复相关暂停果园和包装厂的对中国出口山竹的资格。如果不合格情况连续出现,每批输华山竹将被扣留检测,直至暂停印尼山竹对中国出口。Р在进口过程中,AQSIQ和IAQA针对山竹上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控开展合作,并及时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相关检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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