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程结算的计费依据。所以要求现场签证必须及时,但是有的负责签证人员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回忆补办,甚至在身机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这样只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征结算或审计过程中双方代表经常互相争吵扯皮。Р 2、合法、合理性差负责签证的双方代表,必须是双方法人授权的,而且是具有一定范围。但有此由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时候办理签证手续,虽然有些事,但是由于没有当时实际记录,事后追记。所以签证单中的条件与客观实际不符,往往会产生不合理签证。还有一些虽然内容完整,条理清楚,但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不全,手续不完整亦属于合法性不足的签证。Р 3、操作性差操作性差是指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摸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俗称无法操作或操作性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A、计费依据祭件不足。如挖运土石方50立方米,是土方?石方?或者是土方、石方各占多少?人挖还是机械挖?挖出的土石方如何处理?运距是多少均没有税清楚。Р B、用语不确切。例如抽水费用500元,其水泵规格、数量、用了多少台班没有说明清楚。Р 三、对施工现场签证的要求Р 上述情况说明,在施工现场签证中,必须提出规范化的要求。为此苏州市建委造价处发布了有关施工签证的规定,为施工现场签证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要求施工签证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Р 1、属于设计范围的签证,由设计师签字,并经设计院盖章。Р 2、除此以外的签证,需经承、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宁,并加盖发包单位印章。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签证,在工程造价中一律不予认可。Р 为了正确核算工程造价,切实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住施工现场签证中,对于任何一项签证都必须在时间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可操作性上经得起考验,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签证,造成经济损失的签证相关责任要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