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一份。Р甲方: 乙方: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Р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Р 2018年1月日Р成交确认书(样本)Р 根据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9日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刊登的《(原浙江电瓷厂)拟拆除的房产及部分报废报损机器设备一批(详见清单)公开挂牌转让公告》,竞价方***参与了本次报废资产转让挂牌竞价的各项活动,并于2018年1月5日,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对该标的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最终竞价方以最高报价(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竞得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园路378号(原浙江电瓷厂)内的拟拆除的房产及部分报废报损机器设备一批(详见清单),竞价方同意按本次《公告》和《挂牌竞价规则》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行,这一报价和承诺符合本次竞价的条件,合法成交,双方予以确认。Р竞价方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即2018年1月9日前),向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付清转让价**元整,并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元整。标的移交后的拆除、装卸、清运及平整由受让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拆卸费、运费、平整费、人工费用等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对所供货物售后的其他一切事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Р如竞价方(受让人)不能按时交清上述款项,属违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另行转让。Р本成交确认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Р出让方: 受让方: 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Р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Р中介代理方: Р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