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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向捐赠协议书-张家港慈善总会办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地址: Р捐赠人姓名: 捐赠人身份证号码: Р捐赠人联系电话: Р受赠单位名称: 张家港市慈善基金会电话: 58685199、58999199 Р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Р开户银行: 张家港市农行营业部账号: 10525801049114801 Р单位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小河坝路55幢12号Р受助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电话: Р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Р开户银行: 账号: Р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Р以上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协议如下:Р一、捐赠方义务:Р 1、向受赠方捐赠: ,并承担所捐赠资金、资产的合法性责任。Р二、捐赠方权利:Р 1、与受赠方合议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资金用途:用于。如发现受赠单位未按捐赠用途使用捐赠款项,捐赠单位有权收回所捐资金。Р三、受赠方权利:Р 接受捐赠款项并查验捐赠方的捐赠来源和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资料,Р依照《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按捐赠金额的5%收取管理费。Р Р四、受赠方义务:Р接受捐赠款项,依照捐赠方指定的用途,及时提供接受捐赠款项的财政捐赠票据。Р五、受助方义务Р1、如实提供受助申请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受助申请资格。Р2、受助款项用于受助申请中所列的范围,如发现受助金额挪作他用,将由受赠方全部回收受助金额。Р六、受助方权利Р1、监督捐赠方协议捐赠的金额、受赠方受赠的金额是否按规定全部用于受助方,如发现受助金额与协议金额不符,受助方有权要求捐赠方和受赠方按协议履行义务。Р七、未尽事宜Р三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Р捐赠单位: 法定代表人: Р受赠单位: 法定代表人: Р受助单位(个人): 法定代表人: Р 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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