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该捐赠义务20%的违约责任。Р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Р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捐赠后的五日内向甲方颁发捐赠证书,并出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文件和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捐赠收据。乙方并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税额抵扣所需事宜。Р 2、乙方有权在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活动范围内合理使用捐赠的。Р 3、乙方有权确定捐赠项目所需费用的5%-10%为项目配套资金,并有权为项目履行之目的使用该配套资金。Р 4、乙方对于甲方就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应及时给予客观全面的说明。Р 5、乙方于每期公益活动Р活动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交该公益捐赠项目的专项报告。Р 6、甲方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接收处理如需有权机关批准方可办理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有权机关办理相关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担的协助办理义务以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限。Р 7、乙方的受助银行账号为:Р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安支行。Р 开户名称:xx协会。Р 银行账号:xxx 。Р 四、双方可就本捐赠协议履行的其他相关问题,达成其他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 五、如本协议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迟延履行本协议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将有关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对方,并应依据客观条件及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Р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Р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约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Р 八、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Р 甲方: 乙方:xx协会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Р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