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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保门诊工作制度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围保门诊工作制度对计划外妊娠者,应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动员其终止妊娠,对婚外妊娠要求终止妊娠,应尊重其隐私权。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诊孕妇,不分本社区内外,均应完成建卡工作,对来自外社区的孕产妇,如将来不在本院分娩时,应指导其到原居住社区进行围产期保健工作,卡随其带回,对相邻社区孕产妇同样对待,如因区域管理统计需要,可将有关资料寄到该社区相关部门。遇有未在本院建卡、进行围产期保健的孕产妇,要同样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拒绝。认真做好高位孕产妇的筛查工作,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并税负动员其到上级医院进行相应处理。按期检阅存档孕产妇保健卡,发现未按期来复检者,要通过有效通讯手段,嘱其按期复查,对有高危迹象或倾向的孕产妇,如通讯邀检无效,必要时作家庭访视。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教育指导及咨询工作。认真按各种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有关医疗文件,如门诊病历,围产期保健卡、各种检验单、检查单、门诊处方单等。做好产妇出院后的家庭访视工作,处理突发问题。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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