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各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农用无人机植保统防统治作业的重要意义和防控效果,提高农民应用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时间要求各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任务并统计作业面积,并于2017年7月上旬和11月上旬前分别上报早造、晚造作业面积统计汇总表及相关工作情况。附件:1.珠海市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安全规范生产承诺书2.珠海市2017年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核实情况表(第三方核实机构)3.珠海市2017年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验收记录表(服务方)4.各镇2017年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情况统计汇总表5.各区2017年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统计汇总表6.珠海市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公示表(样式)(联系电话:2122472,13926930921,联系人:曾平)附件1:珠海市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安全规范生产承诺书本单位自愿参加珠海市农用无人机植保“统防统治”作业(2017年),已按要求把本单位的无人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向珠海市农机所进行了备案。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备案的农用无人机安全生产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进行作业、不使用没经过备案的农用无人机、不使用没经过备案的无人机操作人员、不施用农业部明文规定禁用或限用农药、接受第三方核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本单位对植保作业面积及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由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监管单位:珠海市农(渔)业服务方:机械化服务管理所(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2:珠海市2017年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核实情况表(第三方核实机构)服务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镇村作物品种□水稻□莲藕机型操作员病虫害表现施药防治情况GPS测量仪核定面积(亩)核实单位:(盖章)核实人:(签名)核实时间: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