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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66 |  大小:552KB

文档介绍
CADC-PJL-001知情同意书Р5.2 ZHCADC-PJL-002实验室操作授权书Р5.3 ZHCADC-PJL-008违反生物安全工作登记表Р5.4 ZHCADC-PJL-009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Р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РZHCADC-PCW03-2010Р实验室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Р第 1 页共 2 页Р第 1 版第 0 次修订Р2010年1月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Р1 目的Р文件和资料是指导试验和生物安全管理活动的依据和证实性材料,为确保文件的现行有效和保密,特编制本程序。Р2 适用范围Р本程序适用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和维护。Р3 职责Р3.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和生物安全管理目标。Р3.2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生物安全体系文件的编写。Р3.3实验室负责生物安全体系文件的保管和发放。Р4 过程要求Р4.1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颁发Р4.1.1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Р4.1.2实验室资料管理员建立保存有效的文件发放清单,防止使用失效的文件,使下发的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Р4.2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替换和更改Р4.2.1实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文件资料有效性的确认。Р4.2.2 需要替换或更改的技术文件报生物安全负责人批准后,由资料管理员登记编号下发使用。Р4.2.3 文件的更改应执行文件制定(修订)的规定。更改的审批应由该文件原审批部门组织进行。提出更改申请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以及更改依据和背景材料。Р4.3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停用和淘汰Р4.3.1 要求停止使用的技术文件,经生物安全负责人批准后,由资料管理员收回注销。Р4.3.2 过期作废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从作业现场收回,防止误用。如需保留一段时间,应有明显“作废”标记,以示区别。尤其在合订本的有关标准中,作废文件应予以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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