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的送风和排风系统必须可靠联锁,空调通风系统开机顺序应符合5.3.1的要求。Р7.3.6 系统启动和停机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内正、负压值超出围护结构和有关设备的安全范围。Р7.3.7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的空调通风设备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应急手动应有优先控制权,且应具备硬件连锁功能。Р7.3.8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的空调通风设备应设表冷器防冻、加热器高温保护功能。Р7.3.9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的自控系统必须保证各个区域的压差(力)要求和压力梯度的稳定。Р7.3.10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应设置温湿度、压力梯度控制和参数历史数据存贮显示系统。保证各个控制区域在半年内不同时间段的温湿度、压差(力)及压力梯度稳定,方便管理人员随时查看实验动物设施内的参数历史数据。Р7.3.11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当正、负压梯度超过设定范围时,自控系统应有声光报警功能。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内管理人员最方便看到的地方。Р7.3.12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应设置设备故障报警功能。Р7.3.13 在空调通风系统未运行时,送、排风管上的气密阀应处于常闭状态。Р7.3.14自控系统参数显示应设在中控室。Р7.3.15 自控系统应保证满足各个控制区域的温度、湿度的要求。Р7.3.16 自控系统应视需要设置或预留接口。Р Р7.4 监视和通讯Р7.4.1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内外应有内部电话或对讲系统。Р7.4.2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应有传真、网络等通讯设备,以便将各种实验资料传出实验室。Р7.4.3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内应有必要的摄像监控系统,以便随时监控特定环境内的动物活动情况。Р7.4.4通讯系统应视需要设置或预留接口。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