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先进行测量定位、找平、放线,边坡尺寸暂按1:0.33比例考虑(施工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护坡方案),并留出600mm左右工作面。基础土方开挖要注意观察开挖前后的天气情况,基底不得长时间暴晒或浸泡。基坑开挖时,挖出的土采用自卸汽车随即运走,或在距基坑周边2.0m以外范围堆放,以保证边坡稳定性。土方开挖过程中,用水准仪控制开挖深度,防止超挖,并设专人负责观察各土层、土质的变化,若发现异常或与勘察资料不符时,及时上报勘察与设计单位进行处理。Р当土方机械开挖至距设计标高1000mm时,反铲挖掘机撤出,进行CFG桩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后,由人工配合小挖掘机清理桩间土,按设计标高截桩头。再采用人工一次清挖土方至基底设计标高。基坑开挖过程中,要避免对地基的人工破坏。土方挖完后,对已扰动的基土,进行清除。并及时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及地质勘探和质量监督部门共同验槽,合格后立即转入下道工序施工预埋管道时,超挖部分及扰动基土清出后,按设计要求回填至设计标高。Р2.2土方回填Р基础或地下室施工完毕,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土方回填。依在基坑每隔3m设水平桩,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和厚度。根据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采用非膨胀性粘土进行回填。基础回填土按规定内外侧同时分层压实。回填土施工前,基底垃圾需清理干净,回填土中不能含有垃圾或有机物等杂质,采用粘土分层铺填夯实,虚铺厚度250mm,采用机械分层夯实,夯实按照一定的方向进行,并做到一夯压半夯,夯夯相连,纵横交叉。根据土质实际含水率情况,采用撒水、晾晒、掺入碎石或干土的方法,保证土质达到最佳含水率。每层回填土夯实以后按规范要求进行环刀取样,测其干密度,检验其压实系数(压实系数应≥0.94),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再一层回填。Р3、基坑排水、降水Р依据地质报告,本工程地下水在基底以下,本工程基坑主要针对雨水而采用明排水的技术措施,即明沟排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