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Р(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Р(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Р(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Р(四)负责抓好学生看电影等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Р(五)负责学生思想、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处理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Р(六)聘请公安等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Р(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Р(八)督查班主任、值周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Р(九)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Р第六条教学副校长是教学工作有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Р(一)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Р(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微机课、科学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Р(三)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Р(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教科研及外出竞赛等活动的安全工作。Р(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Р第七条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Р(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Р(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