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日期和比例进行支付。Р 第 3 页共 3 页Р2.3 甲方必须签署Р“改动工程合约”或“工程备忘”以确认增加或减少之工程项目,同时必须按照主合同指定之付款办法支付工程变更价款。影响工期之项目,完工日期将会顺延;Р 2.4 甲方在收到后加单之日起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而不签认,自后加单送达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Р 3.1 双方议定此工程工期为式进入工地施工及收到预付款最迟之日起计算。Р 3.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责任方提供证明或甲方直接判断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Р 1) 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Р 2) 施工期间因大厦、非乙方原因每日工作少于8小时;Р 3) 不可抗力;Р 4) 甲方付款时间晚于本合同第2.0项所规定的日期;Р 5) 因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无理干涉或其工作效率低下而导致的延误; 6) 由于大厦指定承包商或业主指定承包商延误;Р 第 4 页共 4 页Р7) 因施工现场发生停电、供水的中断或电梯的停运对乙方产生施工Р 延误;Р 8)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提前竣工奖为人民币。Р 4.1 。Р 4.2 承包范围:乙方负责此工程的装修、机电(详见报价单),但未包括以下之项目:(如发生下列项目,费用由甲方负责)Р 5.1甲方有责任派员监督整个工程的全过程,并委派专人负责。Р 5.2 甲方在工程监督过程中单方提出修改合同中所涉及项目的设计、材质等合同外要求或增项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待双方洽商认证后方可施工。Р 5.3 开工前期准备即与Р大厦物业等部门、消防局等的交涉报批由甲方负责,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协助出具施工资质证明。第 5 页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