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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Р(1)使用部门通过OA向信息办提出需求,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化数据使用申请表》(附件1)。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具体使用人;Р(2)征得数据产生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Р(3)需证明有能力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签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数据共享保密协议》(附件2);Р(4)信息技术中心将根据使用部门需求对数据进行脱敏后共享给使用部门;Р(5)数据只能用于分析研究,如将数据用于公共服务需要被收集者同意,并由信息办统一管理。Р第八章附则Р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信息办负责解释。Р第二十条本办法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Р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化数据使用申请表Р申请部门Р申请时间Р申请内容Р用途Р负责人Р联系电话Р使用人Р联系电话Р部门承诺Р1、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信息办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用户的隐私权等权益。Р2、不能将所申请使用的数据用于申请授权范围以外用途。Р3、使用方有义务对提供的数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数据。Р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Р 年月日Р数据产生部门意见Р负责人签字: 公章:Р 年月日Р信息办Р意见Р负责人签字: 公章:Р 年月日Р主管校领导意见Р 年月日Р附件2: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数据共享保密协议Р为了做好我校数据管理工作,保障数据安全和合理使用,特签订本协议。Р签约双方Р甲方(数据提供方):Р乙方(数据使用方):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Р甲方提供的信息化数据。Р乙方保密责任Р乙方保证数据安全,防止任何形式泄露数据。Р乙方不能将所申请使用的数据用于申请授权范围以外用途。Р如乙方造成数据泄密等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Р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Р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Р 使用人(签字):Р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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