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对管辖区域每天由一名副职以上干部带队巡查,确保每个区域至少三天一轮(双休日须保持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对现行违建“零容忍”,做到发现即拆。三是利用审批权遏制违建行为。对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进行跟踪调查处理,依法给予较重处罚,使其不敢参与违法建设;利用竣工规划验收契机,督促建设单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至10月底,我局配合各镇街拆除各类违建182万㎡,超额完成**市下达全年拆违总任务(160万㎡),完成**市下达全年拆违总任务(200万㎡)的91%,其中我局拆除现行违建建筑面积16.38万㎡。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快审批权限下放。抓好塘下镇、陶山镇事权下放交接相关工作,从6月1日开始,塘下镇除房开项目以外,其余审批事权全部下放。陶山镇事权下放内容为低、多层住宅类,规模在10000㎡以下的解困房、安置留地非立项建设项目审批。抓好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工作,1000㎡以下非民房类建筑危房拆建审批,旧村改造、安置留地、立项项目(多层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该类事权下放工作目前正在衔接)以及违章装修全部下放到各基层所(分局)。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合并建设项目总平和初步设计批复两个环节,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备案由3个工作日缩减至即办;“三证”发放由7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规划设计条件由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调整项目审批公示程序,由先项目公示再出具初步设计方案,调整为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之前就直接进行公示。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按照要求全面推行“否决事项双告知”制度,积极开展“十大效能示范岗”和“勤廉标兵”创建评选工作,确定审批窗口为“十大效能示范岗”候选单位,审批窗口负责人为“勤廉标兵”候选人,审批窗口获得第二季度“流动红旗”以及3个“红旗标兵”称号。1-10月份,共完成审批事项1076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力构建了服务优质审批快速的群众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