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浙江省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备案。Р5Р发生使用的防雷产品未在浙江省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不得分。Р六、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报批10分Р新(改、扩)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必须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Р5Р发生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就开工建设的不得分。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扣分。Р新(改、扩)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防雷装置必须通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Р5Р发生防雷装置未通过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而投入使用的不得分。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扣分。Р七、防雷安全检测20分Р制定防雷安全年度检测计划(易燃易爆场所应每年检测两次;一般建筑物应每年检测一次)。Р5Р未制定年度检测计划的不得分。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防雷安全检测。Р15Р未按规定进行防雷安全年检的不得分;部分年检的按比例扣分。Р八、防雷安全隐患整改15分Р定期组织防雷安全自查,每年雷雨季节前及重大雷击灾害发生后都应对所有防雷设施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有台帐记录。Р5Р全年没有进行防雷安全检查的不得分,有检查但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Р对防雷安全自查和定期检测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及时整改。Р10Р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不得分,整改不到位的扣5分。Р九、雷灾应急管理及演练7分Р制定重大雷灾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单位应定期开展重大雷灾应急演练。Р2Р未制定预案的不得分。Р发生雷击事故后应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雷灾调查。Р5Р遭雷灾后不报告的不得分;遭雷灾后报告不及时或不配合调查的扣3分。Р合计Р100Р说明:Р1、防雷安全考评细则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Р2、金华市防雷安全规范化单位总得分要求在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