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行政审批1项,并将行政审批权下放给分管副职,制定了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做到了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权力滥用。三是建立健全事权运行工作制度,主要领导放工程招投标(招拍挂)权不直管。四是建立健全政务权运行工作制度,主要领导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权不直管。按照班子分工,项目工作由副职分管,明确了工作人员,做到项目落实到乡,实施到村,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Р2、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Р3、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廷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冷中涵、周青、戴光伟为副组长,戴传刚、陈德智、龙国顺、戴保国为成员,周青兼办公室主任。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把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在单位内的政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进一步宣传和利用工作《印江民族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在政务公开专栏内张贴宣传资料,重点对“一法两规定”、《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条例》、《关于中国公民确立民族成份的规定》、《三部委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贵州省实施〈实施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办法》、《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升学考试中严禁违反规定将汉族公民更改为少数民族成份的通知》摘录相关民族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印发了《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进行宣传,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审批。四是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了项目监督员。在公开形式上扩大了范围,把公开内容张贴到了项目实施点进行公告、公示,项目验收时请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检查验收。五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及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等制度。六是突出职工住房公积金、党费收缴核算、工资、年度考核和上级拨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教育专项资金,采取公开栏公开,张贴公开、会议公布形式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